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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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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2013-11-08 15: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大庆师范学院2013-2015年科研发展规划”,为了促进学科发展,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我校决定开展校级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申报工作,现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要紧紧结合油田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为支撑,以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为契机,积极整合科研资源,搭建科研创新平台,切实为科研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和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单位必须满足《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基本条件。

2.鼓励学科交叉,优先支持与油田、地方企业或科研院所联合共建校级重点实验室和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3.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和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方向应突出特色,有稳定的科研项目支撑,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和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须填写《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和《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并由院(部)分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2.申报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与附件一同装订成册,一式7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20131118
   联系人:于健(理工科),何宏(文科)

联系电话:55102855510062

E-mailszy725@163.com164101896@qq.com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2.《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3.
《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4.
《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科研处

                                        2013年11月8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暂行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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