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遴选推荐工作,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就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和推荐省科技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成果,必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
二、参加省科技奖推荐资格评审的成果必须按照省科技奖推荐要求于2013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成果登记,并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推荐省科技奖成果,从符合条件的省高校科技奖中择优(一般二等奖以上)推荐;对自愿不参加2014年省高校科技奖授奖,只申请省科技奖推荐资格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须按照省高校科技奖的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后,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含直报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含原件一份),双面打印、复印,不过40页。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于12月19日上报到科研处328室。
五、推荐要求
1、申报成果必须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
2、已获得过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3、上一年度未授奖或撤奖的成果,若无重大创新不得申报。
4、省高校科技奖拟分组:机械材料组、信息电气组、化学化工组、农林生物组、药品食品组、医学组、数学组、物理组、软科学组和其他组。奖励委员会将根据成果的申报情况,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适当调整分组。
联系人:于健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285
邮箱:wangguanshu@163.com
附件: 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奖励下载材料
科研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