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领导批准,现予发布《省社科研究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原则。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融合与运用;坚持基础研究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较高学术水准的研究成果;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既要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又要研究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不断完善以现实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机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社会科学界形成关注现实、崇尚精品、讲求责任、注重诚信的学术风气。
三、申报要求。《课题指南》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课题指南》条目中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专题项目须按原题申报,其他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受理申报;符合《课题指南》要求的各学科均鼓励申报,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除外);申请人应是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四、申报条件。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专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扶持共建项目(除教育学和艺术学外)主要扶持边远院校和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单位须提前申请所需扶持学科,经核准后施行。
五、项目类别。设有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专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和扶持共建项目等共7个类别。专项项目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评中入围,由省社科规划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其他申报。
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建设,从今年开始我们与省委高校工委联合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专题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与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相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鼓励申报。
六、申报范围。共涵盖马列·科社、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25个学科,申请人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要以为主的学科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教育学和艺术学在扶持共建项目中申报,具有重大研究意义和价值的选题可申报年度项目,但严格控制立项比例(题目可自拟)。
七、资助经费。重大决策咨询项目4万元;重点项目4万元、一般项目2.5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专项项目0.5万元,承担单位按1:4给予经费匹配;扶持共建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负责资助,每项1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八、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四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可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研究不超过一年。
九、评审程序。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采取异地会议匿名(活页)评审打分与会议答辩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扶持共建项目采取一轮异地会议匿名(活页)评审打分的方式进行。本年度项目最终评审立项结果报省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审定,批准后,予以公示。
十、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结项实行网上匿名鉴定制。注重成果转化,应用类项目结项时须附成果转化相关佐证材料,没有转化的不予结项;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免于鉴定:研究报告被国家规划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或在省《成果要报》刊发、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得到省领导批示并被实际应用部门运用转化;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报刊公开刊发理论文章;研究成果理论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的原则,经同意出版的,在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十一、审核把关。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十二、报送时间。使用新修订的《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14年2月版),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采用1夹9的方式报;年度项目申请书各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采用1夹9的方式报。各申报单位请于3月17日11点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申请书》、活页、汇总清单及扶持共建项目学科明细清单统一报送科研处,并将《申请书》及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邮箱:164101896@qq.com
附:1.2014年度省社科课题指南.doc
2.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3.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 .doc
4.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马工程专题) .doc
5.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6.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doc
7.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重大决策咨询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8.扶持共建项目学科明细清单.xls
科研处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