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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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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9-05-10 09: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组织开展2019年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度和2019年度规划研究项目。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审批书》纸质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

2.《研究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3.《研究报告摘要》(由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4000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4.《立项申请书》复印件1份;

5.结项佐证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电子文档1份。

三、结项条件

1.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复制比不得超过30%

2.研究大庆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未公开发表研究成果也可申报结项。

3.申请结项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项目组成员。

②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③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嫌疑。

④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四、有关要求

1.研究报告原则上由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

2.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大庆实际,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提法。

3.对存在问题要找准,原因分析要客观全面,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4.相关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数据资料内容要新(时间截至到2018年及以后)。

5.研究报告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语言精练,原则上要有二、三级标题。

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初评工作,于7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64101896@qq.com

联 系 人:何  

联系电话:4600778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3.申请结项上报材料样式

 

 

            科研处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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