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部门简介 | 科研平台 | 科研团队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科研奖励 | 科研简报 | 管理办法 | 学习园地 | 文档下载 | 学术风气建设 | 学科办 | 学校首页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友情链接
访问量统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11-21 09:49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做好研究阐释工作,现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设立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理论成果,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选题方向

1.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2.关于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研究。

3.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研究。

4.关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研究。

5.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研究。

6.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研究。

7.关于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研究。

8.关于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研究。

9.关于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研究。

10.关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研究。

11.关于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研究。

12.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研究。

三、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推出一批具有高端学术研究水平,有重大社会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融合与运用,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形成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机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推动项目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五、资助方式

对于拟立项的专题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

六、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以论文结项的须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者被国家《成果要报》选用刊发的给予免于鉴定;未达到上述条件,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本次课题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七、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7日截止。

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匿名活页一式3份。各申报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并将纸质版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062

科研处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活页.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