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部门简介 | 科研平台 | 科研团队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科研奖励 | 科研简报 | 管理办法 | 学习园地 | 文档下载 | 学术风气建设 | 学科办 | 学校首页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友情链接
访问量统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重点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8-25 16:11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做好研究阐释工作,现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重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设立一批哲学社会科学专题重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决定》《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要求,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理论成果,为黑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选题方向

选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面向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政府研究室征集的重点研究选题组织申报。其中,18选题只是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919选题为命题题目,申请人不可修改研究题目。

1.关于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研究

2.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研究

3.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文化相结合研究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研究

5.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6.关于中国共产党同世界一切进步力量携手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

7.关于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研究

8.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勇于自我革命的必要性研究

9.关于黑龙江省强化种业科技创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研究

10.关于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研究

11.关于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12.关于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全国数字农业先导区建设研究

13.关于黑龙江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14.关于黑龙江省加快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研究

15.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研究

16.关于黑龙江省打造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万亿级产业集群、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全省第一支柱产业路径研究

17.关于黑龙江省大豆科学种植与合理轮作等种植结构研究

18.关于黑龙江省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大力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研究

19.关于黑龙江省乡风文明建设行动长效机制研究

三、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注重体现继承性、民族性,体现原创性、时代性,体现系统性、专业性,推出一批具有高端学术研究水平,有重大社会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交叉融合,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参加者、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立即予以撤销项目。

五、资助方式

对于拟立项的专题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4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课题所在责任单位按照11比例进行经费匹配。

六、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以论文结项的须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2篇以上理论文章(3000字以上),或者被国家《成果要报》选用刊发的给予免于鉴定;未达到上述条件,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除提交4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外,阶段性成果需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刊发,并得到省直有关部门采纳,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于202212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七、审核把关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申报系统录入的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填写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八、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826日至910(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开放时间截止到9817)。申请书从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报送一式1份,匿名活页一式3份。各申报单位请于910日下班时前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宏

联系方式:5510062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附件:

1.申请书

2.论证活页  

3.数据代码表

4.汇总清单

 

           科研处

              2021年8月25日

 

附件【附件2: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汇总清单.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大庆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