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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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3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确定,现就签订《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 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依托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 //111. 41. 51. 120: 8180/ )在线填写计划任务书,及时审核提交,填报时间为6月16日 9: 00时至6月30日24: 00 时。

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省拨经费100万元,杰出青年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省拨经费10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5万元、项目单位匹配5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牡丹江)省拨经费5万元、牡丹江市拨款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万元。

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依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制定或完善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或操作流程等,及时报省科技厅备案。

计划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并加盖电子印章后,打印四份(双面打印),由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 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处)、合作单位盖章、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技术服务电话:0451-58688095

业务咨询电话:0451-82632603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