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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大庆油田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6-07-01 12:37  

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中油科】(2016)237号》文件和《关于开展大庆油田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承担和参与油田的各级科技项目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大庆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乔志和   

副组长:周丹、曲沈斌、吕建平、李成福   

成员:于健、李春江、杨明、王浩、李跃   

联络人:科研处 于建、李跃   

邮箱:szy725@163.com电话:5510062

wuwu_2000@163.com电话:5510050   

二、主要范围

各单位承担的2013年以来各级科技项目,包括国家级、中油集团公司(含股份公司、勘探生产与分公司)、油田公司级(含股份公司重大专项油田支撑项目)所有项目,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发生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三、重点内容

1、虚报预决算,大量资金沉淀。对照公司科技投入管理办法,检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虚报课题立项、虚报预算编制,产生大量资金沉淀,造成资源浪费。项目结题验收时是否出具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分析科研经费管理不严谨、不严肃、产生虚报预决算和大量资金沉淀原因,倒查倒逼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的风险漏洞,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提出沉淀资金处理意见。   

2、外协项目执行不规范。查找在科研项目外协中,是否存在执行程序不规范,以及超预算、超内容、超指标外协情况。是否存在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照顾性招标、转包和违规分包。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业要求,利用外协方式套取、转移或侵占科研经费。是否存在利用外协及物资采购,为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甚至索贿受贿等钱权交易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3、资金挪用。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集团公司科技投入管理办法规定,科研经费是否按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报销,是否擅自改变科研经费的用途和性质,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造成经济损失。   

4、其它问题。检查是否存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盲目决策、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公款旅游、公款消费、违规发放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对照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检查是否存在小金库等违反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规定,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四、专项治理原则   

1、本次治理以各二级院(部)自查自纠为主,各单位分级处理、逐级上报,最终报油田技术发展部备案。   

2、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处理。凡认真自查、及时纠正、没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3、对在本次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或不如实报告、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在治理工作结束后再次发生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从重、加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明确联系人具体工作的联络协调。科研处负责牵头组织科研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推进工作,科研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情况确认问题线索清单,移交监察部门。监察部门根据线索,提出问责清单,进行责任追究,最终形成整改成果和科研经费合规管理长效机制。   

五、专项治理工作阶段安排   

为实现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预期目标,油田公司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8日),部署启动与自查自纠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油田所属各单位确定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范围、重点内容、工作分工,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安排;按照油田公司及我校的总体部署,各二级院(部)启动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格式内容填报要求按《集团公司自查报告模板》填报)。同时填报各级项目基本情况表:分国家级、中油集团公司(含股份公司、勘探生产与分公司)、油田公司级(含股份公司重大专项油田支撑项目)和外协基本情况表、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清单。要求在7月8日前上报科研处(按模板要求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附件3至附件12的电子表格。   

第二阶段(7月9—20日),重点抽查阶段。   

根据二级院(部)上报的自查报告,科研处结合审计部对4000万专项的审计情况和纪委监察部的合规监督检查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单位并组织抽查工作,原则上抽查单位不少于20%。   

第三阶段(7月21—25日),各二级院(部)自查报告上报阶段。   

科研处根据二级院(部)上报的自查报告和抽查情况,形成大庆师范学院自查报告,上报大庆油田技术发展部。   

六、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整体安排。各二级院(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明确分工、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有序推进。   

2、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科技部门要牵头,二级院(部)财务、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协调配合,项目整体覆盖,问题整改覆盖面100%。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做好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落实专项治理措施,标本兼治,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协调配合。各二级院(部)及时了解各单位开展经费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跟踪分析,及时通报情况,总结部署阶段工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加强对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各单位要保留由当事人签字背书的原始资料备查,遇到重大或特殊事项,以及把握不准的问题,应随时向科研处报告和沟通。   

4、严肃工作纪律,真实反映问题。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根治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决心,珍惜政策机会,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要严肃工作纪律,本着不隐瞒、不回避原则,如实自查、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资料,实事求是报告情况,二级院(部)主要领导、主管科研领导及相关项目负责人要对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字背书。通过专项治理,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科技管理水平,把科技研发工作打造成“优质科研、阳光科研”。   

附件【关于开展大庆油田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6.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12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xls已下载
附件【集团公司文件-经费专项治理工作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科技经费管理专项治理自查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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