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健全技术市场制度体系,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条:《大庆师范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条: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