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绍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在重大社会事件发生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智库研究人员通过正确、客观地阐释党和国家的科学理论和政策,解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长远计划和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凝聚发展的正能量。
继201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后,国内兴起了一股智库建设与智库研究的热潮。在“智库热”整体背景下,智库研究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智库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智库的社会地位及功能作用不断提升。随着智库经费投入的持续增加,智库研究成果越来越多。如何科学地评价一项智库研究成果,进而以科学的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助推高质量的智库研究,不仅是当前深入推进智库建设所需要面对的重要议题,也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题中之义。笔者认为,应依循智库研究成果表述形式及其成果反馈类型的不同,建立健全智库研究成果分类评价机制,对智库研究成果进行精准评价。
精准评价领导批示成果。智库研究成果通过一定的渠道送达有关领导和部门之后,如果该项研究成果对于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做出决策建议或政策出台有实际参考价值,相关领导和部门往往会在第一时间作出肯定性批示。因此,有无领导批示常常成为管理部门考核和评价智库研究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已有智库研究成果评价体系中,往往认为对智库研究成果作出批示的领导行政级别越高,智库研究成果的档次相应也就越高、质量也被认为就越好。实际上,领导批示作为智库研究成果的一种反馈形式,除了从对成果作出批示的领导者身份的角度进行评价之外,还可以从批示的研究成果本身所起的实际效果以及领导作出批示的具体内容,尤其是领导批示之后有关部门是否采纳以及采纳的程度如何等方面结合起来进行评价。在现有的评价体系当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按照领导的行政级别对领导批示成果进行“简单对待”,并没有细细思量领导批示的具体内容,更没有对其后续进展给予跟踪。精准考核领导批示的智库研究成果,一方面,要区分领导批示的内容,对领导圈阅、批转以及明确肯定等进行分类处理;另一方面,跟踪和考量领导批示后研究成果的采纳与反响等情况,对既有领导批示,批示后又有相关部门给予具体答复或采纳证明的研究成果,在考核评价时可以稍加侧重。
精准评价进入决策成果。智库研究成果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表现形式,发挥着资政育人、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参考的作用,这也是衡量智库建设质量高低、智库是否能够获得生存和发展空间的重要标准。一般地,智库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聚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战略问题展开应用对策研究,为党和政府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提供尽可能多的政策建议与备选方案。智库研究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把研究所提出的政策建言、对策建议和操作方案提交相关领导和部门,最终进入党和政府决策,进而影响公众和社会。进入决策作为智库研究成果反馈的基本类型,是智库研究成果的最终“出路”。评价此类研究成果,往往容易从进入决策层的层级高低的角度来进行判断和评价,依次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县处级,等等。进入不同的决策层次,相应给予不同的待遇。例如,进行年度考核或职称晋升时,按照不同级别给予不同的分值。此种简单化的行政化评价,操作起来比较简单,但是无法真正区分此类研究成果的优劣甚或创新程度。精准地评价智库研究成果进入决策的情况,要进行细分,即是预先进行研究进而引起领导和部门关注然后进入决策,还是决策者交办任务后研究者再进行研究,二者的性质和作用完全不同。比如,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提出的“长株潭一体化”方案,研究者关注了很多年才进入决策,提出者的研究走在决策者决策之前。这与完成一般的领导或部门交办任务,然后被政府文件采纳的智库成果不一样,在评价时应区别对待。
精准评价舆论引领成果。智库研究除了提出对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以供决策者参考之外,往往还承担着服务社会和公众的职责。其中,舆论引领就是智库研究承担时代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在重大社会事件发生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智库研究人员通过正确、客观地阐释党和国家的科学理论和政策,解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长远计划和公共政策,研判社会舆情,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凝聚发展的正能量。舆论引领与决策咨询一样,都是智库研究成果的主要类型,在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在湖南G市非法集资事件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邀请专家教授就非法集资问题进行访谈,提高群众对依法处置非法集资的认识;同时组织网络评论员有针对性地对网络热点言论开展舆论引导,有效地平息了各种谣言,为事件的有效处置赢得了充分的时间和空间。一般来说,舆论引领作为智库研究成果的基本类型,没有可供量化的数据进行比较或观察,更多的是承担一种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心态调适、社会焦虑疏导和社会矛盾化解的功能。因此,对此类研究成果进行考核评价时,专家评价等定性评价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在评价实践中,可以根据研究成果在正确引领社会舆论上所发挥作用的大小,以及影响公众的程度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肯定和鼓励。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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