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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庆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1-17  浏览次数:

2014-01-17 · 来源:大庆网

2014110中共大庆市委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遵循正确推进改革、准确推进改革、有序推进改革、协调推进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大庆实际,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我市各项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实施省委“五大规划”为切入点,着眼于打牢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市政、社会、人文、体制“五大基础”,以破解发展难题为导向,细化完善改革举措,抓好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贯彻省委要求、符合大庆实际的改革开放之路。争取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1.加快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规范产权交易规则,依托新华产权交易所,健全完善产权交易平台,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优化组合。

2.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完善国企股权结构。抓住国家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的历史机遇,加强与中石油集团公司沟通,探索由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共同建立混合所有制市场主体,统筹油气勘探开发、石化延伸加工、天然气化工、石油石化装备等领域业务,打造油化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3.加快构建有利于城市转型的长效机制。围绕《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将我市列为成熟型资源型城市的定位,积极探索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转型的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和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建立推动资源深加工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接续替代产业集群发展。

4.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支持已具备资本投资功能的市工商业投资公司、农业投资公司、城建投资公司、交通集团投资公司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持有企业股权。准确界定企业功能,按照投融资类、城市公用类、建设项目类、经营类4种类型,对国有资产实施分类监管。对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出资人制度,进行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投向我市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科学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支出预算,促进国有资本收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5.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推动党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提高整体竞争力。深化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

6.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集中清理私设审批前置条件,理清审批事项顺序,着力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严格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制定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措施,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事业和大型国有企业配套协作等领域。探索国有、民营资本联合建设创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等载体的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强融资、人才流动、信息咨询等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7.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按照国家引进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要求和总体部署,落实放宽投资准入政策,积极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依法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

创新招商方式,探索引资本、引技术、引人才有机结合的途径,完善投资合作服务机制,为外来资本进入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央企、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民企等战略投资者,争取在我市建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带动提升经济结构优化。制定能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引进龙头企业,有序开发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完善天然气、电力等要素保障机制。

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以国家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为契机,努力扩大开放。推进临空经济区建设,争取开放航空口岸,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建立辐射东北亚、欧美和港澳台的对外经济网络。瞄准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发开放战略,借助国家和省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的契机,搭建对俄合作新平台。重点围绕我市石油石化、农业种植、新材料、温泉开发等产业优势,谋划一批对俄重点合作项目,拓宽对俄合作领域。加强能源战略基地建设,争取增加进口俄油深加工,推进俄油深加工项目建设,跟踪中俄天然气管道项目,探索建立俄气营销中心,建设天然气深加工吃配项目,拉长和补强石化产业链。

 

8.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推进落实中央增值税改革,依法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切实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推进落实中央消费税改革,依法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落实中央资源税改革、环境保护费改税。加强对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的监管,努力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加强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的相关规定。

完善转移支付机制。按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争取合理确定我市财政体制。按照省里对省、市、县事权的划分,加强对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争取将企业办社会增加支出和矿区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支出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能理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专项转移支付,打捆归并理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确定市、区事权划分,理顺市、区收入关系,建立完善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由目前以收支平衡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向注重支出规模与政策过渡,清理规范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支出事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通过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等方式,将目前财年内预算收支平衡转到跨年度收支平衡上。建立财政收支全公开制度,由公开财政收支数额向财政支出政策和财政收支数额同步公开过渡,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形成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差旅费支出定额标准,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适时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9.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国家和省制定的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大力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先照后证”,允许企业“一照多址”,依法放宽公司分期出资中货币资金的比例限制及公司股东的资格限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可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公司股权、采矿权、探矿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投资产业建设项目。

10.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构建现代物流网络,打造区域物流信息平台,加快批发市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的物流基础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打造基于龙头企业的供应链平台。不断扩大在线采购、销售和外贸出口规模。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推进城市配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通过先进的IT系统整合货源方、需求方的商品资源,以统一库存、统一发货物流、统一售后等运作模式,联合电商群体共同进行商品的网络分销,降低物流成本。

加快大同农产品物流园、林甸果蔬物流中心、肇源花卉仓储交易中心和龙凤果蔬批发集散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大庆粮食综合批发市场建设,打造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于一体的全国大型重点粮油市场。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加强大宗农产品冷链建设,实施错峰冷藏,减少运输环节,降低运营成本。

11.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推进供水、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完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政府定价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总体部署,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开展粮食目标价格补贴和粮食目标价格保险等改革工作。

12.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强盐碱地综合治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13.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地方金融,加快推进农信社改制工作。大力引进证券、期货、保险、信托、金融中介等金融机构,支持组建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租赁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引导保险资金以设立产业基金、投资入股等方式支持市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和集合票据,探索发行区域集优债券。发展各类股权交易场所,积极推进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规范转让。

1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制定驻庆科研院所(享受市政府专项补贴的)技术创新导向目录和技术成果转化考核办法,鼓励高校院所有针对性开展技术攻关。

支持企业承接转化省内外高质量科技成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层次和水平。打破中直企业、地方企业科技研发合作体制限制,推动地方、大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资源整合,完善开放机制,实现全市科技资源共享。支持重点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研发合作与收益共享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和产业化的主体地位,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打造政府、企业和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共同体。

探索建立外埠科技研发资源引入、转化、落地激励机制。搭建科技融资平台,引入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和专利质押等融资模式,鼓励、支持成果入股,推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鼓励支持专利创造申请,提升专利维权执法能力,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分析预警机制。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5.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缺乏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区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事项,一律下发县区和基层管理。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建立集“许可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政务公开”于一体的行政许可审批及电子监察网络,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强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制定和实施。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考评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以奖代投”资金,调动各区及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建立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大力推行政府采购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快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推进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按照标准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以龙凤区人民医院为试点,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监督事业单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