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8月9日,以“法律体系比较研究”为主题的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在我校博雅讲堂拉开帷幕,此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庆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协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教授,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先生,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兆兴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原中国法学总编辑郭道晖教授,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文艺教授,黑龙江省法学会徐伟副会长,浙江大学法学院钱弘道教授,北京市人会科学院副院长许传玺教授以及来自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的专家学者80余人参加此次盛会,校长徐克明出席了大会开幕式。
仪式由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法学院钱弘道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兆兴致开幕词。他说,比较法学家们以比较法的视野研究各国不同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复杂变化,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更准确地选择、借鉴和吸收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各国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更切合实际地为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和依据。比较法学研究会将紧紧围绕着法律体系比较研究这一领域进行探讨,把我国的比较法学研究推向更深入的层面,预祝学术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我校校长徐克明代表学校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本届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大庆师范学院十分荣幸能够承办这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对学校来讲是一次难得的机遇。通过与专家学者们近距离的交流,必将促进我校法学专业的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他衷心希望与会专家学者对我校和法学专业的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校的各方面工作进行指导。
黑龙江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徐伟教授,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教授,先后致辞,对本次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随后,大会举行全体会议,先后邀请了黄文艺、韦华腾、郭道晖、何勤华四位教授作主题发言。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许传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志华副教授分别对四位专家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下午,与会专家学者分为三个小组,围绕着比较法学的一般理论体系,各国法律制度研究,外国法对中国的影响,中外法律体系的比较标准,各部门法律体系的比较研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
10日上午,与会专家学者在主楼七楼会议室举行了小组汇报和自由讨论。王歌雅,上官丕亮,赫然三位专家分别对三个小组的研讨结果进行了总结汇报。会议听取了各位专家、学者的自由发言。
闭幕式上,刘兆兴会长表示此次学术会议大家围绕“法律体系比较研究”这一主题,积极参与,踊跃发言,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最后,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丁启明代表学校对本次年会所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他说,各位专家在大庆师范学院期间让学校领导、法学院的教师和全体同学领略到了每位专家的风采、智慧和学识,这对于大庆师范学院将来的办学,尤其对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将以此次年会为契机,向兄弟院校,向比较法研究会的各位专家好好的学习,努力将法学专业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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