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3 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立项申报从即日起至 2023年3月20日上午9点前。《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电子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上交科研处。各有关学院提交项目须经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推荐意见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并上交科研处。
为切实做好年度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申报者要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选题要符合参考选题范围(不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 1 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 2 个研究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对有在研项目的,年度不再给予立项。应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申报项目须按照《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当年 11 月份前完成结项,选题重要,研究难度较大的,原则上时间不超过 2 年。
联系人:何 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附件: 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3.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5.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礼赞科学家 ·建功新龙江” 扬科学家精神展演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