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按照《公告》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工作办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请各单位于4月18日下班前将1份《申请书》、3份《论证活页》及汇总清单等预评审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2.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部学科实行网络申报,各单位于5月4日10时前组织项目申报人将通过预评审的项目填报完毕,5月15日下班前将网上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报送我处。各单位要确保线上线下填报的《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3. 请各单位指导课题申请人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并使用2023年新版《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及《代码表》。
二、工作要求
1.申请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课题指南》开展申报,在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
2.各单位要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严格把握申报系统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按照申报时限及时高效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 宏
联系电话:5510062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
科研处
2023年4月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