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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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激发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扶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出版,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全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著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实践研究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为加快推动龙江振兴发展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青年社科工作者的学术著作,优先资助紧密切合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优势特色学科,以及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研究、红色文化研究方向的优秀著作。本年度资助类型分别为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和扶持培育项目,重点资助比例不低于20%。

社会科学译著、外文著作、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集等汇编作品、再版作品,已获得国家、省级及其他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出版项目,国家审查未备案、研究报告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只用于资助作者在省内出版单位的出版费用。省社科联组织专家从申报的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中遴选出优秀学术著作给予资助。对于入选的拟出版著作,省社科联将“统一标识、统一版式”出版。资助费用拨付给出版单位,不足部分由作者筹措解决。主要作者所在单位参照省级课题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匹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渠道

社科出版资助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可通过下述渠道申报,由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各市(地)社科联;各高等院校社科联、未成立社科联的高校科研处;各社科类科研院所;各团体会员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助的著作须完成全部书稿,观点正确,学风严谨,标注规范符合出版要求;

2.申报人须为著作的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原则上不得多于3人,著作权人若为多人,申报人须为第一著作权人,并出具其他著作权人签署的同意申报资助的意见书或委托书,著作权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申报资助的著作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资助项目;

5. 凡申报资助项目,视为作者同意使用统一封面设计。

(三)申报材料

申报资助项目需提交如下电子版材料:《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书》;申报资助的完整书稿;2022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汇总表。

(四)申报流程

申报人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时间截至3月22日

四、工作流程

1.申报(3月中旬)。申报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书》,连同著作书稿一并报至申报单位;

2.初审(3月下旬)。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信息报送至出版资助项目办公室;

3.复核(4月中旬)。出版资助项目办公室对申报的著作书稿及相应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

4.评审(4月下旬)。出版资助项目办公室遴选专家组成出版资助项目评审委员会,按学科对匿名著作进行多轮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提出审读意见,提交出版资助项目管理委员会(省社科联党组)审议;

5.公示(5月上旬)。拟资助项目和金额经出版资助项目管理委员会(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通过省社科联网站和有关媒体公示;

6.执行(5月—10月)。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异议者,经出版资助项目管理委员会(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后正式资助,由出版资助项目办公室协调作者和出版单位落实出版资助具体事宜;

7.验收(11月)。出版资助项目办公室对各资助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联 系 人:何宏

联系方式:5510062


附件:

1.2022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书

2.2022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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