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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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上的重要作用,完善智库课题招标,充分调动和发挥智库专家积极建言献策作用, 黑龙江省教育厅拟围绕我省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设立一批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 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解放思想、实 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智库特色优 势,积极发挥新型智库服务党委政府的咨政建言作用,为实现龙 江全面振兴发展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规模及管理方式

  智库开放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课题经费为 3-4 万元,一般项目课题经费为 1-1.5 万元。智库开放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 1(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 北林业大学三所部属高校经费为学校自筹经费,其他高校教师申报部属高校智库课题,需与智库沟通是否需要自筹经费)。

 智库开放课题由各高校智库和智库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管理。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智库开放课题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 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应组建课题组,课题组主要成员需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一般情况下,课题申请人(主持人)课题未完成,不得申请 主持新课题,同一申请人(主持人)一年只能申报一项智库开放课题。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黑龙江省高校智库开放课题申请 书》(附件 2),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四、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经所在 单位同意后投标, 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相关高校智库。各智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3。

2.课题立项评审:智库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查,对课 题组完成课题的能力及其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实际需要等进行分析评议,各高校智库的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3.课题立项公布:省教育厅统一公布课题立项名单。

五、资金管理

课题立项后,课题经费拨付到立项负责人所在高校, 由高校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按“包干制”管理。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 项目预算。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 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 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在科研经费开支范围自主决定资金使用,无需履行调剂程序。

六、结项管理

1.课题组完成课题研究后, 向相关智库提交结题报告, 申请结题,提出结题申请的时间不得晚于规定的课题完成时间。

2.课题组同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结题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需标注课题资助来源,注明为“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此括号内标注智库名)开放课题”。

3.智库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题。智库需将课题结题验收书、课 题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建议等(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报省教育厅。

4.结项审查不合格的,课题组要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做出修改,并在限定时间内再次提出结题申请。对于仍未通过结题审查的课题,予以终止,3 年内不受理课题负责人的同类申报。

七、报送时间

课题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高校智库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电子版扫描,于 5月12日前报送至课题所在智库。

联系人:邬德林

联系电话:13734554865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智库开放课题选题指南

2.黑龙江省高校智库开放课题申请书

3.黑龙江省高校智库联系方式

4.黑龙江省高校智库开放课题申报汇总清单

科研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