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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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省级艺术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艺术科研规划工作实际,我办拟于9月中旬开始本年度的第二次集中结项鉴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鉴定的组织和前期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交时间

 本次项目鉴定结项的提交时间为920日——1010日。

二、 相关要求

1、 结项材料各学院审核,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另附结项统计表。

2、 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好附变更审批表。

3、 项目鉴定需三位同行业专家给出评审鉴定意见。

4、 项目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另附成果原件一份。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062

科研处

20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