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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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受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和寒假提前等政策影响,全校考核工作要在抢前抓早基础上,按照考核办统一安排,本着简化程序、务求实效的原则,现在全校范围内统计2020年科研成果和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自评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后上报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类成果、获奖成果、专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类成果及优秀网络文化成果。

2.上报的论文、著作、文学艺术创作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获奖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文学艺术创作)必须持有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奖励证书和文件;专利必须是国家颁发的专利证书。

3.上报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需要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4.上报的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及署名单位必须是大庆师范学院。

5.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和被SSCI、EI、SCI、ISTP等检索收录的成果提供检索有关证明材料。

6.提交时间:12月3日上报科研处。

7.提交材料:

1)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只需提交成果复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成果原件。

2)科研成果统计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统计表纸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3)2020年度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自评表,所有打分项目都需附上佐证材料。其中学科建设(第7.8页)交至主楼622刘继贤,服务地企(第9.10页)交至主楼619于冰。

 联系人:王冠舒、何宏、于冰

 联系电话:5510062

                               科研处

2019年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