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立项申报从即日起至2021315日止。

为切实做好年度立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申报者要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选题要符合参考选题范围(不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研究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原则上对有在研项目的,年度不再给予立项。应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申报项目须按照《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当年11月份前完成结项,选题重要,研究难度较大的,原则上时间不超过2年。

5.本次申报各二级院(部)在职教师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

6.上交要求:3月15日《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上交科研处(主楼619)。

7.校内评审初步定于  3 17日 。

8.《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终稿)一式3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由科研秘书于  3 19日下午3点前统一上交科研处(主楼619)。

 

联 系 人:何

联系电话:4600778

  箱:164101896@qq.com

 

附:

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3.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5. 2021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2135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