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指导性科技项目
执行情况检查和验收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市级指导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和验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合同约定于2020年度验收的市级指导性科技项目。
二、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
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开展自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报告》,推荐单位审核汇总。
自查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5日
(二)现场检查
由市科技局组成检查组,到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合同履行、项目科技成果形成等情况。推荐单位对已验收项目后续跟踪管理工作(若有经应用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可向市科技局报送信息),推荐单位在研项目管理服务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四、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成员总结项目执行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并签字。
2、推荐单位审查项目执行情况及相关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形成项目执行情况总结、项目科技成果审查情况说明(说明科技成果的真实性。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专利的网址,在国内外期刊论文检索网站查询论文的网址)。
五、检查材料
1、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包括已完成并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及原因。
2、各项目《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纸件一份和电子件。
3、项目科技成果审查情况说明纸件一份和电子件。
4、2020年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请事项表纸件一份和电子件(包括申请验收、申请终止项目)。
5、其他。项目组成员调整需填写《项目组成员调整备案表》8份(项目验收证书附五份,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市科技局各存一份)。申请项目终止需填写《申请项目终止审批表》1份。
六、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1、经检查,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可准备项目验收材料。
2、推荐单位审核项目验收材料,胶装一式八份,书脊注上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3、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联 系 人:陈明、刘伟
业务电话:6186931
地址:大庆市政府后楼4458房间
电子邮箱:skjjhk@126.com
附件1:《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附件2:2020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请事项表
附件3:申请项目终止审批表
附件4:项目组成员调整备案表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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