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有关单位在11月19日下班前上报2019年接转项目经费预算。涉及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教务处、经济管理学院、大庆精神研究中心。如果2018年已结题项目,不需要接转的项目,不需要上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