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推荐专利要求
凡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权,权属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专利管理办法以及大庆油田公司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推荐。
1、在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期间授权的发明有效专利;
2、发明创造水平较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不存在专利权属、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4、未曾获得过大庆油田公司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专利奖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推荐材料(含电子文档)及报送时间要求
1、各单位应做好专利评审筛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查,确保推荐专利的水平和质量。
2、推荐材料包括(格式见附件):
(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优秀专利奖申报书》1份(附件1);
(2)《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优秀专利奖简介》1份(附件1);
(3)《申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优秀专利奖”项目明细表》1份(附件2);
(4)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请装订在申报书后面,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没有将专利证书寄到,可用专利授权通知书复印件代替);
(5)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请于1月25日将电子稿及纸件交至主楼619王冠舒处(电话:5510062;手机:18249690667),邮箱wangguanshu@163.com。
4.与此同时请专利发明人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科研处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大庆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学术后备带头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