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及时了解我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的水平及数量,现在全校范围内统计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后上报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类成果、获奖成果、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类成果。
2.上报的论文、著作、文学艺术创作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论文未出刊但有用稿通知也包含在统计范围之内;获奖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文学艺术创作)必须持有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奖励证书和文件;专利必须是有国家颁发的专利证书。填表时请查看表中的说明文字。
3.上报的所有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是大庆师范学院。
4.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和被SSCI、EI、SCI、ISTP等检索收录的成果提供检索有关证明材料。
5.提交时间: 12月 18日 上午10点前上报科研处。
6.提交材料:
(1)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只需提交成果复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成果原件。
(2)科研成果统计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统计表纸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联系人:何宏(人文学院) 王冠舒(理工学院)
联系电话:5510062
E-mail:164101896@qq.comwangguanshu@163.com
2015 年12月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