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和考察时对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市人才办对我市现行人才政策《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庆发〔2013〕26号)》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请将意见建议(电子版)于2016年8月25日下班前反馈科研处。邮箱:zhoudan2088@126.com
联 系 人:周丹
联系方式:13351892088
2016年8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新版结项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科联“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