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高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2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遴选推荐工作,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就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成果,必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

二、参加省科技奖推荐资格评审的成果必须按照省科技奖推荐要求于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成果登记,并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推荐省科技奖成果,从符合条件的省高校科技奖中择优(一般二等奖以上)推荐;对自愿不参加2015年省高校科技奖授奖,只申请省科技奖推荐资格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须按照省高校科技奖的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后,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含直报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含原件一份),双面打印、复印,不过40页。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于12月16日上报到科研处328室。

五、推荐要求

1、申报成果必须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

2、已获得过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3、上一年度未授奖或撤奖的成果,若无重大创新不得申报。

4、省高校科技奖拟分组:机械材料组、信息电气组、化学化工组、农林生物组、药品食品组、医学组、数学组、物理组、软科学组和其他组。奖励委员会将根据成果的申报情况,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适当调整分组。

联系人:于健 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285

邮箱:wangguanshu@163.com

 

附件: 1、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2、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申报汇总表

      3、黑龙江省科技奖推荐表

      4、黑龙江省科技奖形式审查要点

 

    

                                       科研处

2014年12月2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