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15年7月底前开展2013年度规划研究项目第三批结项、2014年度规划研究项目第二批结项和2015年度规划研究项目第一批结项(提前完成)工作。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通知和受理本单位课题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符合结项要求的规划研究项目材料报到科研处。
上报材料:《结项审批书》3份,《研究报告》原稿1份,突出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的研究报告摘要(浓缩精炼5000字)1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究大庆问题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报告,未公开发表研究成果也可申报结项)。
同时将《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原稿和研究报告摘要电子版发到邮箱164101896@qq.com。
要求:《研究报告》原稿和研究报告摘要经《知网》检测,复制比均不得超过30%。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15修订)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2015版)
2015年6月3日
上一条:关于高校科技管理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征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大庆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理论研讨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