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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大庆油田公司2013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油田公司技术发展部的工作安排,现开始2013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专利信息上报工作。
   
一、具体要求如下:
    1
、关于专利申请过程发生的经费(含软件著作权)上报(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上级单位为共同申请人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实际发生的经费,统计时间:申请日为2012年10月31 日—2013年10月31日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1。
    2
、关于专利维持年费的上报(要求附授权证书复印件):
  
(1)专利权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上级单位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实际发生的年度维持费用,统计时间:2012年10月31 日--2013年10月31日需要交纳年费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2。
  
(2)注意附表中填写的专利权人名称与授权证书上的一致(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记载权利人要求一致)
    3
、关于2013年专利申请及授权的信息统计:
  
(1)要求统计申请日在2013年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3。
  
(2)要求统计授权日在2013年授权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4。
  
(3)上报时将获得的专利证书电子扫描件一同报送科研处。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
、上述工作安排要求分两次上报,上报纸件(需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2
、经费报表(表1、表2)于2013年11月25日前上报;
    3
、专利申请和授权信息(含软件著作权)统计报表(表3、表4)于2013年12月30日前上报;(表3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表4要求附授权证书复印件,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联系人:于健  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285
   E-mail
:szy725@163.com

附件:2013专利统计附表(1-4)

科研处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