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油田公司现开展2014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将2014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专利信息按要求上报科研处。
一、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专利申请过程发生的经费(含软件著作权)上报(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申请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申请人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实际发生的经费,统计时间:申请日为2013年10月31 日-2014年10月31日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1。
2、关于专利维持年费的上报: (1)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专利权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实际发生的年度维持费用,统计时间:2013年10月31 日-2014年10月31日需要交纳年费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2。 (2)注意附表中填写的专利权人名称与授权证书上的一致(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记载权利人要求一致) 3、关于2014年专利申请及授权的信息统计: (1)要求统计申请日在2014年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3。 (2)要求统计授权日在2014年授权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4。 (3)要求在上报时将获得的专利证书扫描件电子稿报送科研处存档。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上述工作安排要求分两次上报,上报纸件(需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2、经费报表(表1、表2)于2014年11月13日前上报; 3、专利申请和授权信息(含软件著作权)统计报表(表3、表4)于2014年11月30日上报;(表3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表4要求附授权证书复印件,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备注:各单位今后填写知识产权审批表、技术交底书编写注意事项,请在公司技术发展部网页知识产权管理中查找。实行网上审批后,知识产权审批表仍需要纸件审批,纸件审批后才能提供公司审批编号,为便于今后内控检查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联系人:王冠舒 于健
联系电话:5510285 附件:2014专利统计附表(1-4)
科研处 2014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油田公司科技项目运行过程中物资采购、外部协作及外委加工等存在问题的调查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