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上报油田公司2014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油田公司现开展2014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将2014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专利信息按要求上报科研处。

一、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专利申请过程发生的经费(含软件著作权)上报(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申请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申请人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实际发生的经费,统计时间:申请日为2013年10月31 日-2014年10月31日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1。

2、关于专利维持年费的上报:
    (1)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专利权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实际发生的年度维持费用,统计时间:2013年10月31 日-2014年10月31日需要交纳年费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2。
    (2)注意附表中填写的专利权人名称与授权证书上的一致(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记载权利人要求一致)
    3、关于2014年专利申请及授权的信息统计:
    (1)要求统计申请日在2014年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3。
    (2)要求统计授权日在2014年授权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4。 
    (3)要求在上报时将获得的专利证书扫描件电子稿报送科研处存档。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上述工作安排要求分两次上报,上报纸件(需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2、经费报表(表1、表2)于2014年11月13日前上报;
  3、专利申请和授权信息(含软件著作权)统计报表(表3、表4)于2014年11月30日上报;(表3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表4要求附授权证书复印件,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备注:各单位今后填写知识产权审批表、技术交底书编写注意事项,请在公司技术发展部网页知识产权管理中查找。实行网上审批后,知识产权审批表仍需要纸件审批,纸件审批后才能提供公司审批编号,为便于今后内控检查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联系人:王冠舒   于健 

   联系电话:5510285
   附件:2014专利统计附表(1-4)

 

                                                          科研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