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近日,省文化厅发布了《关于组织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申报通知及要求见省文化厅通知原文(附件1)。根据省文化厅工作安排,我校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15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1.申报学科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等。有关内容请参阅《2015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http://www.npopss-cn.gov.cn/n/2015/0119/c221260-26410356.html)
2.项目设置: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四类。重点项目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项目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共建项目不限。
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3人,凡主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尚未完成者一律不得申报,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经查实,文化厅将取消申报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即做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3.申报材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申报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活页6份,电子稿一份,申报材料见附件2。
(二)2015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类别:2015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学科参照艺术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研究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类、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教材类、研究报告类。凡近三年内开展的关于美术、设计、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广播电视、新媒体艺术、图书情报等门类的艺术科学研究,均可申报。研究成果要求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
2.申报材料:填写《黑龙江省优秀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4份,研究成果复印件3份(与申报书一并装订),附成果原件一套。
二、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汇总后,于2015年4月21日15:00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何宏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邮箱:164101896@qq.com
科研处
上一条:转发《关于对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刊发理论文章资助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高校成果转化收益至少一半归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