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调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部分规定的通知》,请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并按照要求组织好本单位今后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验收和审查工作。
附:关于调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部分规定的通知
科研处
2014年5月2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大庆市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