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市科技局要求,今年获得大庆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要进行存档和登记,请获奖人员在10月31日前将成果存档登记完成,并将相应的复印件报送至一号办公楼328室。
联系人:于健 电话:5510285
注意事项请见附件。
附件:关于科技成果存档注意事项
科研处
2014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2014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