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范围
主要分为学术讲座及学术会议两类,包括校级学术活动和院(部)级学术活动。校级学术活动由学校统一管理,报告费由学校支付;院(部)级学术活动由各院(部)自己管理,经院(部)分学术委员会通过后报科研处备案,报告费由院(部)自己支付。
二、学术活动申报要求
1.学术活动题目及内容应体现其学术性。学术报告内容应围绕学科建设、重点研究方向进行,服务油田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从2014年开始,为提高学术报告的实效性和质量,我校已办博雅讲堂,大庆发展论坛(主要邀请市政府、油公司领导、专家,每个院部至少上报1个)、企业家讲坛(主要针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每个院部至少上报1个)、博士讲坛(已经毕业博士必须上报)。2015年各单位仍需积极做好以上四个讲坛,按申报要求做好相应讲坛的上报。申报学术会议的需同时附上会议方案及经费使用明细。
2.各院(部)申报的学术活动计划须经院(部)分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科研处。各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研究所)每年必须举办1-2次大型学术报告,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授每年必须义务做1次全校性学术报告。
3.学校要求各院(部)对学术活动建立完备的学术报告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包括报告人的个人简介、报告内容、照片或音像资料等。
4.为充分发挥学术报告的影响面和实际效应,各院(部)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可通过网络、海报、校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而告之。
三、申报时间
请按附件中的表格填写,并于3月24日17时前上报科研处。电子稿和纸质表各一份,纸质表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285
E-mail:wangguanshu@163.com
附件:2015年学术活动计划表
科研处
2015年3月16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推进大庆依法治市专题理论研讨会征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