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开展 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年底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22—2023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审批书》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文档 1 份;
2.《研究报告》(应不少于 8000 字)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 份;
3.《研究报告摘要》(4000 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 1份;
4.《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1 份、电子文档 1 份;
5.研究成果复制比检测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 1 份;
6.结项佐证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 1 份,电子文档 1 份。
三、结项条件
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和摘要)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复制比不得超过 25%。
四、有关要求
1.研究报告和摘要原则上由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
2.研究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研究大庆问题的,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3.相关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提出的问题客观准确,原因分析具体全面,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研究报告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语言精练,原则上要有二、三级标题。
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初评工作,于 10 月 27 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4101896@qq.com。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附件:
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3.研究报告和摘要基本格式(参考)
4.申请结项上报材料样式
科研处
2023年10月1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大庆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