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我校将迎来建校60周年华诞,为回顾学校发展历程,展望未来发展方向,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范围:
主要分为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沙龙三类,包括校级学术活动和院级学术活动。校级学术活动由学院上报,科研处筛选审核后,学校统一管理,报告费由学校支付;院级学术活动由各院自行管理,经院分学术委员会通过后报科研处备案,报告费由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支付。
二、学术活动申报要求:
1.学术活动题目及内容应体现其学术性。学术报告内容应围绕学科发展建设、重点研究方向进行,突出校地企合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对于学术专家要求:各学院必须聘请一位国家项目评审专家、一位核心期刊编辑以及一位企业专家。
3.每个学院至少承担一次跨团队、跨专业的学术沙龙活动。
4.每个学院必须做一次学术规范道德讲座。
5.各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研究所)每年必须举办1-2次大型学术报告,有条件者承办一次省内外学术会议。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学名师、教授、每年必须义务做1次院级学术报告。
6.学术活动时间请合理安排,禁止年底集中开展。
7.申报学术会议的学院需同时附上会议方案及经费使用明细,上报经费使用预算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才能申请报销。
8.学校要求各院对学术活动建立完备的学术报告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包括报告人的个人简介、报告内容、照片或音像资料等。
9.为充分发挥学术报告的影响面和实际效应,各院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可通过网站、主楼电子屏、网络、海报、校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而告之。
三、申报时间:
请按附件中的表格填写,并于3月10日前上报科研处,电子稿发邮箱,纸件盖章签字。
联系人:王冠舒
E-mail:wangguanshu@163.com
科研处
2025年2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市科协系统科技工作者人才库入库人选信息采集录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