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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各本科高校: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
财规审〔
2018
〕
1
号)规定,由省级财政安排年度专项经费,支
持省属本科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
2024
年,经各高校认真
组织、公开遴选、校内公示等程序,共推荐
1406
项,现对上述
项目予以备案,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是省级财政用于稳定支持高
校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开
展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专项科研经费,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基本科研
需求统筹规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包括项目推进、
绩效评估、考核验收、经费使用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2.
各高校作为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
履行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办法、绩效
考核办法等制度建设,明确立项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库建设,完
善保障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研究任务。同时,加强
费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预算执
行、实施绩效挂钩的奖惩机制。
3.
各高校在经费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省属本
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加强对科研经费
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科研经费,
严禁违规挤占、挪用科研经费。
4.
各高校应按照《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
理使用考核办法(暂行)》(黑教规〔
2022
〕
2
号)要求,加强基
本科研业务费绩效管理,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
向省教育厅报送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及绩效管理年度报告。
附件【
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备案名单.xls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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