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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各本科高校: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1 号)规定,由省级财政安排年度专项经费,支持省属本科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2024 年,经各高校认真组织、公开遴选、校内公示等程序,共推荐 1406 项,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备案,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是省级财政用于稳定支持高校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开
展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专项科研经费,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基本科研需求统筹规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包括项目推进、绩效评估、考核验收、经费使用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2. 各高校作为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建设,明确立项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保障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研究任务。同时,加强费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实施绩效挂钩的奖惩机制。
3. 各高校在经费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加强对科研经费
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科研经费,严禁违规挤占、挪用科研经费。
4. 各高校应按照《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使用考核办法(暂行)》(黑教规〔20222 号)要求,加强基
本科研业务费绩效管理,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及绩效管理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