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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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任教师(博士)科研业绩考核、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和学科方向(后备)带头人年度考核、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4  浏览次数: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学校《大庆师范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大庆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完成专任教师(博士)科研业绩考核、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及学科方向(后备)带头人年度考核、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四大核心任务,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结果精准规范,为学校整体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提供可靠科研数据支撑。

二、考核对象

1.全校专任教师(含博士)。

2.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学科科研团队。

3.学科方向(后备)带头人。

4.涉及科研业绩统计的其他考核相关人员

(含参与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各类教职工)。

三、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任务

材料收集截止时间

审核完成时间

结果反馈/报送时间

专任教师(博士)科研业绩考核、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学科方向(后备)带头人年度考核

2025.11.26

2025.12.1

2025.12.3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学科科研团队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025.12.10

2025.12.15

2025.12.20


四、考核内容与材料要求

(一)专任教师(博士)科研业绩考核学科方向(后备)带头人年度考核

考核依据:《大庆师范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庆师党发〔202115

提交材料:

1.科研业绩打分表(2025年度核算样表)

2.汇总表科研业绩打分表(2025年度核算样表)

3.科研业绩打分汇总表上交版)

4.博士考核结果明细表

5.2025年度带头人打分表

6.2025年度带头人团队汇总表

以上材料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注:《大庆师范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庆师党发〔202115号,附件3《大庆师范学院专任教师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的第八条,七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和博士人员在聘期间以主持人(第一作者)至少获批C级别科研项目1项或发表北大核心等表6D级别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C级别科研成果奖1项。学术论文中其他类论文最多计12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最多计12分。七级以下专任教师在聘期间至少主持完成1市局级科研项目上述科研条件中,已结项的科研项目均予以认可。

(二)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

1.考核依据:《大庆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办法》。

2.提交材料:成果奖励统计表(纸件+电子版,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统计表需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三)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年度考核

1.考核依据:学校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2.提交材料:

附件3.2025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年度检查自评表所有学院都上交!!)

附件4.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培育点学科和后备学科年度检查自评表

附件5.2025年重点建设学科(或重点建设特色学科方向)年度检查自评表

附件6.2025年科研团队年度检查自评表

重复材料提交一份即可,需签字盖章。

(四)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1.统计成果范围:论文、著作类成果、获奖成果、专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类成果、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

2.成果要求:公开出版或发表(论文、著作、创作类);持有政府部门公章的奖励证书和文件(获奖成果);国家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第一完成人及署名单位为大庆师范学院;检索类成果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

3.提交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度科研统计表-汇总

2.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自评表及对应佐证材料

五、考核流程

1.材料收集: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各类考核材料,科研处指定专人分类接收登记。

2.审核把关:科研处组织专人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联系相关单位补充说明。

3.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所有材料须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4.核算与评定:依据相关办法核算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结合材料审核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5.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接受合理异议并复核。

6.结果报送:按时间要求将最终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及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六、职责分工

岗位/小组

具体职责

联系人

文科科研考核组

负责文科专任教师(博士)科研业绩考核、文科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材料审核与核算

何宏

理科科研考核组

负责理科专任教师(博士)科研业绩考核、理科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材料审核与核算

张彪

奖励与重点学科考核组

负责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及学科方向(后备)带头人年度考核

张彪(奖励核算)

于冰(重点学科及带头人考核)

综合协调组

负责考核工作统筹协调、材料汇总、结果反馈与报送

于冰、张彪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时限:各相关单位需按时提交材料,科研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核算工作,确保考核进度。

2.实事求是,规范审核: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审核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对存疑材料及时核实,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3.规范存档,全程留痕:做好考核过程性材料(接收登记、审核记录、异议处理情况等)的整理存档,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4.主动沟通,高效服务:及时解答各单位及教职工的咨询,做好材料提交指导和结果反馈工作,提升考核工作效率。

八、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各类考核材料按对应要求提交纸件(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纸件报送至科研处指定负责教师所有电子版按要求发送给张彪邮箱:994291336@qq.com)。

 

科研处

202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