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的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工作的要求,现将学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自查范围
自查各单位的科研人员于2025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
自查重点:科研数据造假、论文代写买卖、虚假署名、剽窃他人成果等严重失信学术不端行为。
二、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自查工作,于12月3日前报送科研论文自查统计表电子版。
联 系 人:何宏 张彪
联系电话:5510050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科研处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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