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29号)要求,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重点研究方向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揭示科学体系、真理内涵、实践伟力、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
2.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深化“两个结合”,坚持文化主体性,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
4.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5.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顺应数智时代发展,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
6.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核心范畴、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强化对学科发展史、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二、申报条件
(一)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工作事项
时间安排
工作要求
申请人填写申请评审书
即日起—7月7日17:00前
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并填写《申请评审书》。
二级单位初审,提交申报信息汇总表
7月8日—7月9日17:00前
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申报条件、限项要求、选题质量、意识形态、学术规范、匿名处理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后,学院向科研处提交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电子版),纸质材料需科研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修改完善,提交系统
7月10日—7月11日17:00前
申请人根据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重点检查《申请评审书》B表匿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系统。
学校形式审核
7月12日17:00前
科研处完成学校层面形式审查、系统审核和推荐报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做好动员、遴选、审核和推荐。申请人未在校内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按时修改完善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三)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各二级单位应于2026年7月10日12:00前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初审,并将本单位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五)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填表说明及常见问题释疑,结合以往立项情况凝练选题,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七)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切实承担申报组织和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条件、限项要求、匿名评审要求和材料规范进行审核。请各单位科学合理组织推荐,重点审核申请人资格、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信息、经费预算、前期成果、B表匿名信息等内容,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
六、教育部原申报通知链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01050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科研处
2026年6月14日
附件1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2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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