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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公示20260803

发布日期:2026-08-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流程,切实保障学校与科研人员合法权益,依据《大庆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庆师发〔2023〕13号)相关规定,现对我校一项科技成果转化及其收益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一、成果基本信息

专利名称:一种聚合物包覆的无毒稳定钙钛矿量子点薄膜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F/PT/NC/O/2025/19802

奖励人:任艳东

转让合同总金额:捌千元整

奖励收益人:任艳东

转让单位:徐州妙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转化方式:专利许可

二、收益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严格按照合作协议中利润分配的规定执行。此次成果转化到账金额为8000元,经税务核算,增值税是452.83元,税后金额为7547.17元。收益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1.成果完成人或团队:90%

2.学校:10%

(二)分配明细

1.成果完成人及团队收益:共计人民币6792.46元。

分配方案由成果完成人确定,具体分配如下:

任艳东 6792.46元

2.学校收益:人民币754.71元,该部分收益纳入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后续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工作。

 

学校现同意上述专利(发明)成果转让取得的净收益,按比例分配后以奖酬金的方式发放。特此公示,公示期15天(8月3日-8月17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处成果转化办公室,联系人:张彪,电话:19804599497。

 

科研处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