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管理,切实提升项目研究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2025年立项的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其中,2023年度立项的各类在研未结题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其他年度立项且尚在正常研究周期内的其他项目,均可按要求报送结项材料。
二、结项要求
1.严格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条件严格遵照《大庆师范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庆师发〔2023〕66号)中对应资助类别的验收标准执行。
2.规范材料装订。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验收报告》,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顺序及具体材料要求严格按照《验收报告》填表说明执行。
3.统一报送流程。项目负责人完成验收报告后,填写项目结项汇总表,经所学院科研院长进行形式审核,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三、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教师个人项目验收报告PDF版本(命名为“立项年份+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验收报告”)、学院审核汇总表(命名为”学院+几项+审核汇总表“需仔细审核结项要求),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2.纸质材料:教师个人项目验收报告(胶装,一式三份)、学院审核汇总表(需科研院长仔细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联系方式
报送邮箱:dqsykyc2026@163.com
报送地址:科研处604室
报送时间:2026年9月7日11点前
联系人:黄春晨
联系电话:18345555801
科研处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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