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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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结项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026年度第二批集中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0  浏览次数:

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集中鉴定结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鉴定的组织和前期审核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本次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4日。

二、相关要求

(一)结项材料须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并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成果原件需同结项材料一同报送,评审结束后统一返还。

(二)本年度结项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申报人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申报网址:http://111.41.199.18:81/)

(三)项目结项所需材料,包括: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该项目立项评审书复印件;

4.最终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可为研究报告、论文集、专著、教材等);

5.研究报告查重检测报告,知网、万方、维普等正规平台均可,重复率控制在20%以内。※结项材料最后部分需附查重报告。

(四)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包括延期和课题组成员调整),须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主要事项变动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同结项材料一并报送,未经审核的变更情况,以原申报书内容为准。

※主要事项变动申请表签章齐全经艺规办审核后方可提交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规格

结项材料均采用A4纸型,于左侧装订,一式三份,白色封面,胶钉成册。

(二)时间节点

【网络提交】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4日12:00期间,完成网上提交,注意时间节点。

【纸质材料】各单位须于2026年10月26日11:00前,将本单位申报结项个人材料纸质版装入档案袋,完成报送。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黄春晨

联系电话:18345555801

科研处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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