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矿产资源刑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于2025年1月18日在大庆师范学院博雅讲堂召开。本次年会由黑龙江省法学会指导,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承办,来自省内外法学法律工作者近百人参会。
会议的开幕式由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玉翠副教授主持。黑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冷秀艳致辞表示,本次年会有利于促进黑龙江省刑法学现代化发展,推动刑法学研究深入,并祝愿此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大庆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赵科学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与会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与衷心的感谢,指出黑龙江省是矿业大省,本次专题研讨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开幕式后,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由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董玉庭教授作工作汇报,秘书处代表对增补理事、常务理事进行说明,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三级调研员关冰宣读研究会批复。
会议的第二单元由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勇主持,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董玉庭教授作《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的辩证关系》的主旨报告,他针对刑法理论前沿与刑事司法前沿没有形成一一对应关系的问题,分析其形成的原因,结合实践中的各类案例提出建议,引发在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考。
会议的第三单元是矿产资源刑法保护的理论研讨,由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岩主持。内蒙古大学李东方博士、东北林业大学赵权博士、黑龙江大学张闳诏博士依次作《“未取得许可证”在非法采矿罪认定中的困境和进路分析》《非法采矿罪的法益识别与违法性判断》《黑土地保护中的刑法介入:理论、实践与制度完善》的发言,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中心主任高思洋副教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佩瑶进行与谈。
会议的第四单元是矿产资源刑法保护的实践研讨,由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刘凌轩主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洪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芳芳代宣)、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乔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姜云丰、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秦余荣依次作《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行为性质判定》《非法采矿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大庆法院多策并举 惩防兼治 筑牢石油矿产资源司法保护屏障》《以典型案例为指引,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发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范杰臣、黑龙江大学马浩予博士进行与谈。
最后,会议闭幕式由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纪委书记刘彦辉教授主持。黑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董玉庭作致辞,他首先向大庆师范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与会的各位代表以及发言嘉宾和与谈嘉宾表达了感谢,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能永葆对新知识的兴趣与追求,二是希望永远保持追求真理的情怀,三是希望永远能立意高远。
本次会议,专家学者们就“矿产资源刑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为黑龙江省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下一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术”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