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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油田应用化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安全环保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3-28  浏览次数:

黑龙江省油田应用化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安全环保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重点实验室的管理,保持实验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研究室安全环保卫生由团队负责人负全责,各室设专人负责管理室内仪器、药品的安全、环保和卫生工作,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工作。

 二、注意实验安全,若遇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三、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实验室要保持清洁整齐,要经常通风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实验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或腐蚀性废弃物等要妥善集中处理,严禁随地抛弃。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者,给予严肃处理。

 五、实验中应保持桌面、地面、水槽、仪器整洁,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水、废弃、废渣必需按要求、分类回收,统一处理。严谨废弃物污染环境。

 六、实验后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易然物品、剧毒、易燃易爆气体和药品、放射性物品等是否标签明确清楚,数量是否准确。

七、实验完毕,值日生整理仪器及台面,打扫实验室,清倒废弃物,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