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树立良好学风,恪守学术操守,我校根据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活动。现将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学术操守,维护学术尊严
近年来,我校广大教师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和科研方向,刻苦钻研,潜心研究,推出了一批优秀的科学成果。2010-2014年,我校人文社会科学新立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6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项、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46项。尤其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均实现了零的突破。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教师进行学术道德教育,要求大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学术道德,自觉追求高尚的学术道德和深厚的学术造诣。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校教师科研诚信意识,帮助教师了解使用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2013年10月,我校科研处和财务资产处开展了面向各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讲座,由科研处和财务资产处的具体工作管理人员向教师宣讲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科研处规范了项目申报、立项的校内科研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了公开、公正、公平的项目申报原则,构建了导向明确、竞争有序、运行高效的科研环境。
二、加强学风建设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校学术委员会下成立校学术风气建设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遴选7-9名专家组成校学术风气建设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校学术风气建设委员会主任,校学术风气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校学术风气建设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的职能机构,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同时,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立足各部门情况,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学术研究规范自检自查工作
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过程中,每学期学校领导都带领科研处全体人员深入科研第一线,倾听教师意见,了解教师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予以解决,切实将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同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风建设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在教师申报、中期成果审核、成果结项验收等环节均严格把关,开展成果查重检测,坚决杜绝学术抄袭、学术剽窃、学术不端等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恪守学术操守、维护学术尊严。这些做法都推动了我校学术的创新发展,维护了我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形象。
在今后的学风建设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学术评价体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学术信用体系,弘扬科学精神,明确工作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