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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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我校科研为基础教育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石油石化行业服务的科研方向,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号)和《大庆师范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庆师发〔2023〕66号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强科学研究稳定支持,增强对青年人才培养,提升学校服务创新发展战略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现开展2023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改革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强化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坚持我校应用型科研导向,重点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充分体现我校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能力,以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关为引领,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倾斜);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基础研究,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冷门学科和薄弱学科发展;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培育。

二、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2023 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 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青年人才计划项目下设青年学术骨干培育计划和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

1. 青年学术骨干培育计划项目

青年学术骨干培育计划面向全校青年教师,以培育一批优秀科研骨干和科技领军人才后备力量为目标,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创新研究。

1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含)40周岁(自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下同),一般应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资助额度:青年学术骨干培育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最高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最高为3万元

2. 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面向学校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较强、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培养其成为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优势明显,并且具备获得高层次人才计划潜质的优秀青年教师。

1申报条件: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申请人当年1月1日(含)未满35周岁,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2资助额度: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最高为2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最高为1万元。

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以培育一批活跃在重点产业发展领域,致力于解决产业发展科学和技术问题的研究团队为目标,支持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提升创新能力,稳定人才队伍。

1.申报条件:

(1)科研创新团队须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团队人数一般在6—10人。包括团队带头人1人,团队骨干不多于5人;

(2)团队带头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3)40周岁以下的团队骨干占骨干成员总数不低于五分之一。学术骨干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与团队相符的明确的研究方向。

(4)团队研究方向和内容必须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学科前沿问题与多学科交叉的新学科增长点,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2.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最高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最高为8万元。

() 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项目

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培育智库等高层次科研平台,根据各平台发展规划和研究领域发展需要,聚焦科教强省战略和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凝练研究方向,提升平台整体科研水平和实力促进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

1.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项目必须依托学校现有省(部)科研平台;

2 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我省重点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原始创新能力或科技成果转化前景。

3依托上述高层次科研平台进行申报,每个平台当年限报1项,由该科研平台负责人牵头申报。40周岁以下的团队骨干占骨干成员总数不低于五分之一。

2.资助额度: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最高为20万元,人文社科与艺术类资助额度最高为10万元。不设间接经费。

() 高层次培育项目

高层次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培育项目,主要用于以争取国家、省部级及以上层次项目为目标,开展以学科前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区域建设需求为导向,以交叉学科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并力争取得本研究领域标志性成果的培育项目。

项目培育类:重点支持获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前期培育。

成果培育类:重点支持拟申报省部级科研奖、签订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及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期培育。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重点向科研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倾斜。

2.资助额度:高层次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最高为4万元,人文社科类资助额度最高为2万元。

)其他专项

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校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建设的重要问题着力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不断创新,切实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助力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建设。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与特色,把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困惑等问题转化为课题开展研究。选题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鲜明的问题意识,能为学校治理水平提高、科教融汇、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拟定。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资助额度:资助额度最高为1万元。

三、其他要求

1. 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2. 基本科研业务费不予资助项目包括:

1)不予资助与各级各类科研计划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2)不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

3)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不资助在研学校引进人才项目、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等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获得者;

4)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再次申报的不予资助;

5)主持校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期结题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

6请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对照《大庆师范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庆师发〔2023〕66号中各类别项目验收条件,对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不满足的不予立项;

3. 项目执行期限为:2023年91日至2025年9月1日

4. 请各单位于2023 年 822 日16:00前将本单位的申请书电子版(每个申请书按: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负责人姓名标注)、申报汇总电子版(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不受理个人上传发送到科研处相关负责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跃理科  电  话:5510050

何 宏人文社科 电  话:5510062

5. 本次项目申请采取无纸化方式。项目申请书中的承诺书负责人签字和单位意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填写。各单位要在线上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进行筛选。对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的项目申请,科研处视为项目负责人已填写承诺,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单位学术机构负责人均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同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