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推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充分发挥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在健康科普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公众增强维护和促进健康的主动性,提高个人健康素养,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科协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普我先行健康龙江人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作品推荐主题
(一)爱国卫生与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如科学消毒、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等,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三减三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安全与急救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二)老年人健康相关主题。如健康老龄观、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老年人跌倒等伤害预防、康复护理、生命教育等。
(三)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主题。如预防出生缺陷、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与科学育儿、儿童保健、儿童性发育与青春期保健、预防肥胖、脊柱健康、预防过敏性疾病、防范意外伤害等。
(四)近视防控相关主题。如近视定义、危险因素、临床表现、培养健康用眼行为、建设视觉友好环境、日间户外活动、近视筛查矫正等。
(五)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相关主题。如心血管病高危患者筛查、危险因素干预、健康生活方式防治心血管病的方法和推广、心血管急危重症家庭急救常识、先心病的早期识别和家庭健康管理、心脏术后康复等。
(六)癌症防治相关主题。如癌症病因预防、防癌筛查、康复等。
(七)传染病防控相关主题。如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护措施、预防接种等。
(八)中医药科普相关主题。如中医药基本知识、中医养生保健的理念和方法、常见疾病的中医药预防和保健、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常识等。每个作品限报以上一类主题。
四、征集作品类别
(一)表演类。包括演讲(参演选手限1名)和舞台剧(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演选手2人及以上)。上述两类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每个市(地)卫生健康委至少推荐10个作品,各高等医学院校至少推荐3-5个作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至少推荐1个作品。
(二)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长视频、电视栏目等。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动漫不超过5分钟。长视频时长为5分钟以上。
(三)音频类。包括健康科普专题音频、广播剧、有声书等。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为WAV、MP3等格式。音频、广播剧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20分钟,有声书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40分钟。
(四)图文类。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等。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应当为正式出版物,文字为中文简体,聚焦百姓关心的健康话题,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当具有原则性。丛书应当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图书类作品需邮寄实物)。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上报,不超过2000字,需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上报JPG格式文件,海报尺寸要求为60cm×80cm。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动员和作品报送(2023年5月—6月)。各市(地)鼓励本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协会、学会等积极参加;各高等医学院校组织好各附属医院参赛;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参赛。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调动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参赛积极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进一步扩大舆论影响力。
(二)省级初审和作品展示(2023年6月—7月)。大赛组委会充分发挥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作用,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各类作品的科学性、政策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作品将在相关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动员媒体对初审通过的科普作品进行传播。
(三)专家复审和终审(2023年7月—8月)。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作品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8月31日前举办表演类决赛和其他类别终审会,评出各类优秀作品名单。
(四)发布名单(2023年9月)。各主办单位联合发布各类优秀作品名单和入围作品名单,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作品情况及评选结果,公布优秀组织单位等。
六、工作要求
(一)2023年全省健康科普能力大赛是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式,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地、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参赛。大赛将成立组委会,负责大会的组织协调,并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荐选手及作品进行评审。
(二)所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与公众健康需求紧密相关,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要构思新颖,兼具时代性、创新性、科学性、通俗性和生动性。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原创性,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
(三)参赛作品需加强对自身内容的审核,不得含有低俗暴力、违法违规、个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存在错别字等低级错误。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组委会对作品有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和纳入主办和承办单位网站、网络平台的权利。
(四)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提供的作品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或报送单位承担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表演、视频、音频、图文类参赛作品的创作时间应为2022年1月之后。已获得国家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和省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六)表演类作品内容需经过相关业内专家对科学性进行审核、对艺术性进行指导;视频、音频类作品需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剪辑制作,有正式的片头片尾。所有作品的标题要符合大众审美、体现正能量,不得故意炒作、蹭热度等。
(七)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活动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在第一时间公布。
七、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冰
联系电话:18845977500
电子邮箱:21484354@qq.com
附件:1.健康科普作品报送必读须知
2.健康科普作品报名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3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