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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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21—2022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审批书》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文档 1 份;

2.《研究报告》(应不少于 8000 字)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 份;

3.《研究报告摘要》(4000 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 1 份;

4.《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1 份、电子文档 1 份;

5.研究成果复制比检测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 1 份;

6.结项佐证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 1 份,电子文档 1 份。

三、结项条件

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和摘要)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复制比不得超过 25%。

四、有关要求

1.研究报告和摘要原则上由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

2.研究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研究大庆问题的,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3.相关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提出的问题客观准确,原因分析具体全面,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研究报告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语言精练,原则上要有二、三级标题。

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初评工作,于 6 月 19 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人:何  

联系电话:5510062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3.研究报告和摘要基本格式(参考)

4.申请结项上报材料样式

 

 

                      科研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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