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激发公众创新创造热情,提升我省应急科普传播实效,优化科普文化产品供给,不断满足公众科普文化需求,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
二、作品要求
1.时间范围
参选作品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已参加过历届同类大赛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2.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
(3)作品应在市(地)级电视台或市(地)级以上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播出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3.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M—200M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3)时长为2—5分钟。
三、征集方式
各有关单位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发挥岗位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创作科普微视频作品,参与评选活动。以科研处推荐为主。
作品采取线上报送方式,将微视频作品、《2021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guanshu@163.com,纸件一份上报至科研处619。即日起接受申报,4月29日结束申报。
四、评选办法
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一、二等奖及优秀作品奖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1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颁发一、二等奖及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奖证书并在省级宣传平台进行发布推介。同时,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也将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062
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8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专家库及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成员推荐和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