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是由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省社科联组织实施的省级应用性研究课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拟从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1.本年度拟招标常规课题共68项,选题来自于全省45个中省直单位和市(地)党委政府,单项课题经费额度为1万元,结题时间为2022年5月。
2.申报课题需从《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见附件1)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或研究任务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投标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含专项课题);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含专项课题)。
2.课题申报材料构成:
(1)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信息表;
(2)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
(3)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模板请到省社科联官网(http://wwww.hljskl.gov.cn)下载。报送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其中材料(1)要求为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同时另附材料(1)电子版。
3.课题申报单位应及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16410189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
4.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向课题申报单位反馈情况并追究责任。对获准的课题立项予以撤销,3年内禁止申报人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5.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
6.课题申报单位需指派专人加入省社科联课题单位管理员微信群,负责课题后续沟通联络工作(入群事宜请与课题办联系)。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选题主要来源于省委、省政府和市(地)党委政府决策需求,课题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需求单位同意不予延期。
2.本次课题立项评审以电子版(PDF文件)材料为主,评审通过的课题需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3.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的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
(4)课题申报人具备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六个一批”人才资格,或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4.课题管理有关具体事宜参见《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3)。
5.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实施工作的意见》(见附件4)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附件:1.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
2.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4.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实施工作的意见
5.2021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材料模板
科研处
2021年11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