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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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

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现开展2021年度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在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能够攻克我市在油经济、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生物经济及绿色经济等发展中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项目。

2、重点支持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项目。

3、重点支持全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大医院开展的“产学研用”合作等方面的项目。

二、申报领域

2021年市指导性科技项目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等四大技术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1、工业领域:包括油气开采、石油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等。

2、农业领域: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利用、现代种业、高端智能农机等。

3、社会发展领域:包括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中医药、老年健康、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危险品替代、科技服务等。

4、医疗卫生领域:包括手术、非手术、医技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大庆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并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一定的科研条件、自筹科研经费落实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3、本年度项目申报时,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前三位承担人。正在承担市级指导性科技项目的前三位主要承担人员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前三位承担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参加人应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科研备案,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5、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成员诚实守信,过往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项目推荐

1、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等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申报。各医院、高校院所组织本单位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申报。经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符合推荐资格的单位组织本单位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申报。

2、项目采用限额推荐申报方式。大庆油田总医院限额申报30项,其他医疗类项目推荐单位限额申报20项;非医疗类项目,每个推荐单位限额申报30项。

3、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需对申报项目进行伦理、诚信审查和监管。

五、相关说明

1、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市科技局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入库咨询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列入到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库,并签订合同书(一式三份)。

3、列入2021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库的项目经费由各项目负责人自筹。

4、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定期开展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对完成的项目进行年度项目验收。对通过验收且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将择优提名申报省级科技奖励。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组填写《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申报(合同)书》,并提供项目具有创新性相关佐证、知识产权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申报(合同)书与附件一同胶装成申报材料。

2、推荐单位填写《推荐申报2021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汇总表》、《推荐申报2021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项目前三完成人员汇总表》、《正在承担大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前三承担人员汇总表》,项目推荐情况说明。

3、由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2套、汇总表各1份纸件及电子件主楼。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跃

联系电话:5510050

电子邮箱:wuwu_2000@163.com。

附件:1.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

2.推荐申报2021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3.推荐申报2021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前三完

成人员汇总表

4.正在承担大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前三承担人员汇总表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1日